各學院:
根據《同濟大學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培養工作規定》(18級起適用同濟研【2018】35號)(17級及之前適用同濟研(2016)72號)、《同濟大學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培養工作規定》(18級起適用同濟研【2018】98號)(17級及之前適用同濟研(2016)73號)、《同濟大學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培養工作規定》(18級起適用同濟研【2018】100號)(17級及之前適用同濟研(2016)74號)的相關規定進行本學期的中期(綜合)考核工作。
一、考核對象和流程
本次考核工作根據不同的考核對象,適用不同的考核流程,請認真閱讀以下規則:
1.考核對象1:17級及之前的研究生且培養計劃無“中期考核”(課號:2900013)、“中期綜合考核”(課號:1900008)任一必修環節的。
流程:中期考核工作仍按照各學院原來的流程進行操作,中期考核結果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統”(http://yjsxt.#edu.cn/)中審核。
2.考核對象2:學制為3學年的2018級碩士研究生、2018級秋季入學博士研究生、上學期在“同濟大學教學管理信息系統”(1.#edu.cn)進行緩考核或者考核不通過者等。
流程:中期(綜合)考核工作在“同濟大學教學管理信息系統”(1.#edu.cn)中完成。具體操作流程詳見附件1:同濟大學教學管理信息系統中期考核操作指南
二、考核內容和方法
1. 按照上述相關培養工作規定的內容和要求執行。
2. 中期(綜合)考核工作以學院為單位集中統一進行,學院及時公布具體考核方案,并公開透明地組織考核工作。
三、使用“同濟大學教學管理信息系統”(1.#edu.cn )進行中期(綜合)考核的注意事項:
1. 學院教務老師需登陸系統獲取名單并按學院為單位統一發布,否則學院本學期將不產生中期(綜合)考核學生的數據。(若某學院對2.5學制的碩士生統一安排在第四學期中期考核,則不要在系統中獲取名單和發布名單)。
2. 待學院在系統中發布應考核學生名單后,名單中的研究生需要在規定申請時間內登陸同濟大學教學管理信息系統進行考核申請,超過時間將無法申請,導致本次考核結果為“曠考”,并如實記錄。
3. 因特殊原因需要緩考核的,必須在申請時間結束前登陸系統申請緩考核,導師和教學院長按照管理規定審批。緩考核申請審批未通過的必須參加本學期考核。
4. 緩考核實行兩級審批,導師審批通過后需要學院教學院長審批。請教學院長及時登陸系統查看待審批事項。
5. 博士生中期綜合考核成績需要以學院為單位統一發布,并且成績要嚴格按照優秀≤40%,優秀+良好≤80%,合格和不通過≥20%比例,否則無法發布成功。
6. 學院必須將實際考核學生成績全部錄入后才能發布,一學期只能發布一次。
四、研究生學業獎學金調整
按照《同濟大學碩士研究生獎助及其管理辦法》(同濟研[2018]124號)、《同濟大學博士研究生獎助及其管理辦法》(同濟研[2018]123號)和《同濟大學博士研究生獎助及其管理辦法(2014版)》(同濟研[2015]44號)相關規定執行。
五、考核時間安排
1. 適用于考核對象1的時間安排:必須在2020年7月3日前結束。各學院應于2020年7月3日前將中期考核匯總表交研究生院培養處,同時提交電子版(文件名:中期考核匯總表-學院)到pyc@#edu.cn,并將考核結果于2020年7月3日前輸入“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統”(http://yjsxt.#edu.cn/),考核資料應妥善保存。
2. 適用于考核對象2的時間安排:
“同濟大學教學管理信息系統”考核功能開放時間:2020年5月18日-2020年7月3日。其中應考核研究生申請和審批時間:2020年5月18日-2020年6月19日,請務必在此時間內完成考核(緩考核)申請和審批工作,否則將視為曠考。學院應于2020年7月3日前完成中期(綜合)考核所有工作,系統中錄入成績并發布。
研究生院培養處
2020年3月25日